欢迎您,进入南京市江宁区广博苑幼儿园网站!

当前位置:首页>新闻中心>>通知公告>> 文章

关于评选幼儿园第二届骨干教师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/9/21 12:27:43 作者:李小庆 浏览量:1746次

关于评选幼儿园第二届骨干教师的通知 伴随区新一届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完善,也为进一步促进我园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,加速我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步伐,幼儿园决定评选园第二届骨干教师。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范围 全园在岗专任教师 二、评选步骤 1.个人自主申报 每个教师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,填写申报表及个人资料,并积极申报。 2.组织评审 (1)初审。在园长的带领下,成立评选小组,对照标准进行资格材料审核。 (2)笔试。考试分公共知识(教育教学理论)及专业知识(学科专业技能)两部分。 3.综合评定。评审小组评出候选人,再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,由园务委员会予以认定并公示。 三、评选人数 园骨干教师5名。 四、评选条件 (一)基本条件 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严于律己,廉洁从业,热爱教育事业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热爱幼儿,爱岗敬业,顾全大局,团结协作,工作负责,乐于奉献,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; 2.学历达标(学前大专),拥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; 3.参评需符合规定工作年限。原则上在本园工作满2年以上。同等条件下,担任班主任优先。 (二)专业条件 1.教学工作(符合下列其中之一) (1)2015年以来,所带班级或个人在园内各项比赛中获得园级及以上奖项至少一次。 (2)2015年以来,所带班级或个人获得园级及以上综合表彰。 2.教科研工作(符合下列其中之一) (1)2015年以来,至少有1篇本学科专业论文、案例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、案例评审中获区级及以上奖项。 (2)至少主持1项园级及以上个人课题或参与区级及以上集体课题研究。 3.示范引领 (1)2015年以来,园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至少2次。 (2)承担指导至少1名青年教师工作,效果明显,成绩突出。 五、申报材料 各类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、荣誉证书、获奖证书、证明材料、论文、论著的获得或正式发表(出版)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。本次评选相关推荐材料均提供复印件装订,原件备查。 需填报、提交的材料如下: 1.学历证书、资格证书复印件。 2. 2015年以来教学工作材料:参加各项比赛、基本功评比等获奖证书复印件;获得综合表彰证书复印件。 3.2015年以来教科研工作材料:学科专业论文、案例发表或获奖材料;主持、参与课题研究材料。 4.2015年以来示范引领材料:公开课材料;讲座材料。 5.2015年以来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材料:指导青年教师在教学成绩、学科竞赛、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材料。 六、时间安排 1.2018年9月30日前,参加评选人员提交申报表及有关材料。(交到业务园长处) 2.2018年10月8日进行材料审核。 3.2018年10月12日进行笔试。 4.2018年10月19日综合评分公示获选人员名单。 七、评审项目及赋分 骨干教师评分总分100分。 1.笔试:“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” 考核,50分。 2.材料:“教育教学绩效”“教科研成果”考核,50分。 南京市江宁区广博苑幼儿园 2018年9月20日

版权所有:南京市江宁区广博苑幼儿园

备案号:苏ICP备2021048345

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42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