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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绘画、书写、手工单项技能考核评分细则

发布时间:2014/4/15 15:39:54 作者:倪云芳 浏览量:1976次

幼儿园教师绘画、书写、手工单项技能考核评分细则

一、活动目标:

通过美术(绘画、手工)、书写,激励本园教师积极参加教学基本功的练习,提高教师对美术及书写的感受能力、表达能力和掌控能力,使教师掌握绘画、书写、手工的技巧,促进教师专业技能的提高。

二、参赛对象:

全体教师

三、活动时间

1.绘画、钢笔字书写:2014年4月17日中午12:30——14:00

2.手工:2014年4月24日中午12:30——14:00

四、活动地点:幼儿园多功能厅

五、比赛规则:

1.绘画:

要求:以命题画的形式进行,除纸张外,油画棒等材料自备。同一时间同时开始作画在1小时左右完成。作品主题突出,体现时代性和艺术性;布局合理,画面丰满、优美;构图新颖,有创意;色彩协调,色调统一、丰富。

2. 钢笔字书写:

要求:根据统一文本内容进行钢笔字书写(提供统一的纸张,黑色钢笔自带),一定时间内现场书写完成,有良好的书写习惯、做到笔顺正确,笔画清楚、流畅,字迹工整美观,字体不作要求。

3. 手工(科学小制作):

要求:根据自备的小型纸盒类废旧材料(宽度为4K大小,辅助材料自带),通过画、剪、折、粘等各种手工制作方法,将各种物品巧妙地组合在一起,制作出自己执教的年龄段幼儿科学小制作(同样的两件)。作品教育教学实用性强,易于幼儿操作,精细、牢固、美观。现场带一个成品,要附说明:名称、适合年龄段、材料、玩法、原理等,现场在规定的时间内再制作一个同样的科学小制作。

六、比赛评分标准

每个项目10分制

执笔:倪云芳

2014年4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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